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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市启动快递信用体系建设,国家邮政局:失信企业和员工将入“黑名单”!

    国家邮政局5月20日在西安召开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动员会,明确天津、吉林、浙江、河南、湖北、陕西等六省(市)6月起率先启动为期半年的试点工作,待试点完善后在全国范围内铺开,逐步实现信用管理的规范化与常态化,建立全面评价快递企业与从业者、法治与德治兼备的行业监管新模式。近期,国家邮政局还将召集快递企业总部动员部署此项工作。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快递业加快以“信”治企、以“信”管人,是社会“大气候”与行业“小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提出,到2020 年,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要求,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在邮政业特别是市场主体众多、失信行为频发的快递领域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已是箭在上、不得不发。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此前出台的《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本次试点将以快递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为中心,着重做好建设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科学设定信用评价指标、建立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机制、信用评定和利用、行业诚信文化建设等六方面工作——

    在建立档案方面,试点地区将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在采集信用信息方面,通过系统对接、邮政管理部门录入、企业录入等多种方式,利用日常检查、行政执法、消费者申诉等多种途径获取信用信息,并归入信用档案作为信用记录;

    在信用评定和应用等方面,参考企业和从业者在服务、管理、安全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信用记录,在“基础分”上实行“加减分”,根据得分划分星级,得分低于一定值或触犯“一票否决”机制的将被列为失信企业(个人),即业内所称的“黑名单”。

    试点方案明确,在坚持快递企业属地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并强化总部与地方加盟企业、分支机构,快递服务机构及其从业者之间的信用连带责任。这就意味着,下一级出现失信行为将在上一级考核中按照一定权重体现,我国快递企业总部与加盟商“加而不盟、责权不一”的困局有望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