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快递企业上市的一条“捷径”!
申通快递借壳上市尘埃未定,1月16日,大杨创世发布公告称,将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圆通速递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由此,圆通成为中国快递业第二家公开宣布试图通过借壳登陆A股市场的企业。
实际上,从2013年起,业界就流传着圆通筹备、推进IPO的各种消息。2015年5月,阿里巴巴联手云锋基金对圆通进行战略投资。有评论认为,“阿云入圆”将加速圆通IPO的进程。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圆通最终选择通过借壳登陆资本市场。
对此,国邮智库专家、中国快递协会原副秘书长邵钟林表示,IPO具有门槛高、要求严、审核周期长等特点,申通在短时间内完成借壳上市,对行业中的其他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未来,还将有快递企业通过借壳实现上市。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融资上市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规避法律风险,而相关部门则应加紧制定、完善政策、法律,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运行空间。
为何选择借壳上市?
邵钟林表示,快递企业之所以开始青睐借壳上市,原因在于借壳上市具备审核程序简单、时间短、标准较宽松的优势。目前,快递业已经进入全面转型升级的时期,加之市场变化迅速,上市越早,意味着企业掌握的主动权越大。
众所周知,上市能够帮助企业建立一整套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提升其财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而通过发行股票获得的大量资金,可以实现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相对于借壳上市,IPO上市属于“一次到位”,不用对公司股权进行反复调配,且募集资金数量较大。同时,IPO的审核较为严格,过程中有很多不可控因素,企业无法提前预知发售股票的时间。
2015年7月,德邦向证监会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正式启动IPO。但此后不久,由于股票市场出现大幅下挫,证监会宣布暂停IPO,德邦上市计划就此搁置。当年11月,证监会虽恢复新股发行,但德邦仍需耐心等待。
“快递企业现金流相对充裕,引入风投的企业尤其如此,因此这些企业谋求上市的最重要目的在于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邵钟林指出,目前,“通达系”快递企业的业务构成相似,产品同质化倾向明显,在转型升级的进程中,尽快登陆资本市场,将为企业争取更多时间,以建立现代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操作,并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
此外,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申通借壳后,壳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多个涨停板,这对市场和行业产生了很大影响。“申通是典型的轻资产快递企业,壳公司股价的飙升,表示资本市场对申通这一经营模式的认可。”而这无疑将增强加盟制快递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信心。
融资有无法律风险?
在快递企业开始通过IPO或借壳等方式登陆资本市场的当下,引入风投已成为稀松平常之事。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融资时仍要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
与1986年颁布的邮政法相比,2009年修订实施的邮政法规定了外商的业务经营范围,即“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2009年4月2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对这一新添条款进行了说明: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作的对外开放快递业务,但“现由中国邮政部门依法专营的服务除外”的承诺,依据我国1986年制定的邮政法关于“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以及国务院1995年6月批准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中关于经批准成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从事国际快递业务,但私人信函除外的规定,我国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不对外资开放。
这一规定不会影响外商投资的快递企业依法继续在我国从事除私人信函以外的信件的国际快递业务以及包裹等物品的国际国内快递业务。
如果某快递企业已经引入了外资风投,那么,这是否表示其不能再继续开展国内商务件的业务?
对此,邵钟林表示,目前,现行法律并未对此有更进一步的规定。“以阿里巴巴的股权构成为例,其在美IPO后,软银持有阿里32.40%的股份,雅虎持股15.56%。那么,阿里投资的快递企业是否属于‘外商经营’?业界对此存在争议。”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如何理解“外商投资经营”,是问题的关键。是完全禁止,还是禁止外资控股,现在还没有结论,而相关部门应对这一法律条款进行完善,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国邮智库专家、浙江省快递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杨世忠表示,《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表示,“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支持快递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这给快递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在政策利好下,快递企业要善用资金,进行硬件升级和服务升级。“在资本涌入的时期,快递企业高层要冷静对待,要选择做企业家,而不做资本家。融资、上市只是手段,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最终目的,是要升级服务产品、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从而推动整个行业转型升级,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