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记】快递业信用体系将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诚信是行业的脊梁,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将为防范企业不诚信行为再上一道“安全锁”。2015年11月,国家邮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快递也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和诚信施政,切实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的示范作用。企业的诚信靠自律也靠监管,承担着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是否能依法行政、诚信施政尤为关键。
政府诚信是提高全行业信用水平的前提。管理部门将在转变政府职能、政务公开、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等方面加强工作。
《意见》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意见》要求,要健全快递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快递业信用制度建设,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的制订修订,明确信用管理的必要规范,逐步完善快递业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同时,要健全快递业信用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快递业信用信息内容、分类、共享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善信用信息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快递业信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意见》的重点是扎实落地。对此,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在2015年就专门立项,制订了《快递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过实地调研,听取各企业意见,国家邮政局正在逐步完善该《办法》的各项内容。
在信用信息的应用方面,根据《意见》要求,要完善信用评价机制,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方法,优化评价程序,确保规范运作。
据悉,国家邮政局将建立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制度,依照信用评定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信用状况较差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构建和完善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而对信用状况好的企业,给予奖励、评优以及更多的政策利好。
《关于加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解读
一个中心
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诚信邮政建设。以营造诚实守信的快递市场环境为目标,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导向和表率,以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为重点,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邮政行业监管信息系统为基础,以完善与优化快递业信用管理体制为保障,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支撑,构建科学有效的信用体系,稳步提升快递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一个目标
到2020年年底,形成快递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以信用信息采集、分析、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快递业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信用考核标准基本健全,行业信用监管体制基本理顺,全行业信用档案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基本建立并初步发挥作用。全行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行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三项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快递业信用管理职责,主要责任人要亲手抓,制订完善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措施齐全、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扎实稳步推进——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积累经验。同时,要推进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为全面持续推进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基础。
◆强化督导考核——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健全信用管理督导考核工作机制,加强专项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快递业信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三项原则
◆坚持法治,规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快递业信用建设的规范体系,坚持制度先行,切实发挥法规制度在行业信用建设中的保障作用,确保依法建设、规范发展。
◆政府推动,多方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和调动快递协会、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
◆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顶层设计,确保信用建设有计划、分步骤推进。鼓励省级和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积极探索,组织开展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应用为重点,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强化试点的示范作用,逐步完善快递业信用体系。
六项任务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邮政管理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健全快递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快递业信用制度建设,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的制订修订,明确信用管理的必要规范,逐步完善快递业信用建设制度体系,确保快递业信用信息采集、记录、档案建设、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信用奖惩和监督检查等有法可依。
◆完善快递业信用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从业人员自律、社会共建的多位一体的信用管理体制。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加大信用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定期开展信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信用信息安全。引导从业人员增强诚信意识,珍惜信用,信守承诺,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公示工作机制——完善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整合行业内的执法检查、消费者申诉、信访举报等信息资源,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电子信用档案,健全信用信息采集录入、汇总分析、查询等功能,实现信用管理的信息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逐步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国家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对接,消除“信息孤岛”。
◆强化信用信息的应用——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评定得分作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法失信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信息通报与舆论约束。完善与工商、海关等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构建和完善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
◆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坚持不懈地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