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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条例》加速出台!最热词:安全

    12月4日是《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这一天,全国政协社法委组织召开了一场重要的专题座谈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快递协会和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以及部分全国政协委员、社法委和经济委委员等,就如何更好地做好立法工作发表真知灼见。

权威释疑

    四大问题倒逼快递立法

    2009年修订实施的邮政法,赋予了民营快递法律地位,快递业进入大投入、大产出的高速发展阶段,创造了快递业从2010年至今业务量年均增长50%的“黑马奇迹”。

    那么,为什么要给黑马套上条例的“缰绳”?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在座谈发言时表示,快递业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一是快递业发展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如快递基础设施薄弱、快递车辆通行难等;

    ○二是快递业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危害公共安全、快件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是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多数快递企业实行加盟经营模式,现了服务质量较低、责任界定不清、安全隐患加大等问题;

    ○四是快递服务的有关规则不够明确,企业、用户之间对一些权利义务关系存在争议。

    简而言之,《快递条例》是“问题倒逼”的结果,立法过程则坚持“问题导向”,其根本目的还是解决问题、保障发展,让马儿跑得又快又稳。

关键提示

    在记者亲历的国家邮政局各类会议上,国家局领导多次提及“市场失灵处,政府作为时”的观点。换句话说,就是能交给市场的就交给市场,多发挥“无形之手”的作用。在座谈会上,这一观点同样被与会代表屡屡提及。

    ○“我是快递的受益者,也见证了快递通过自身努力成长的过程。我认为,快递可以与高铁、电商相提并论,不同的是,快递的发展不是靠政策和投资,而是靠营销模式、靠市场竞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于安发言时表示,对快递业发展的扶持要与这个产业的性质相符,过度扶持不利于更新换代和市场竞争。“有形之手”施展不当,反而有可能会抑制新生事物的发展。因此,要高度尊重事物成长过程和产业发展规律。

    高宏峰也提醒,国家对于快递业长期没有投资,要继续以开放心态、市场手段来创新管理工作,要兼顾规范管理和推进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要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要保持快递的竞争力。

焦点话题

    如何有效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在座谈交流期间,与会代表充分表达了各自的心声,畅通“最后一公里”、保障寄递渠道安全、推进简政放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均屡被提及,但最热词仍属“安全”!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赵晓光提出的条例八大亮点中,落实用户实名交寄快件制度、明确快递企业安全责任、明确和规范快递加盟经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等均与安全有着紧密联系。

    张建华在介绍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快递条例》立法思路时表示,要在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明确和强化企业的安全责任,保障公共安全和行业安全。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巡视员王永胜认为,要从制度设计角度考虑安全如何落地,条例能细就要细,能明确就该明确。公安部法制局负责人则强调,如何保障实名收寄信息的真实性值得研究。

    对此,与会代表纷纷给出建议。杨世忠提出,应该总结其他行业经验,提升快递业实名制的质量和效率。社法委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汤维建认为,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治本之策。全国政协经济委副主任李克农则表示,保障寄递安全的核心机制——安全共建机制要实现共建、共促、共保以及共同担责,真正发挥机制效力。